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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 有异议可投诉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8-3-16 14:14:51 人气:52 评论:0

我省工商行政执法将推行全过程记录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1月4日开始,我省工商系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将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不仅可以保存现场执法证据、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更可建立可追溯考证的证据。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商执法全程记录将更加严谨地推进法治工商的建设。

重大敏感事件保存记录

据了解,省工商局推行的全过程记录,是指工商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办案时如遇当事人对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办案有异议可能投诉、上访的;当事人逃避、拒绝、阻碍工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和其他重大、敏感情况有备份保存必要的,应当长期保存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

同时,举报人、证人等明确要求的;通过暗访了解情况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因天气等自然原因无法使用的和其他紧急情况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使用执法记录仪。

严惩不记录、违规记录

省工商局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告知规范用语为: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各级执法部门还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按《档案法》规定归档、保存。

按照省工商局的规定:不制作或不按要求制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违反规定泄露执法记录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毁损,随意删除、修改执法全过程中文字或音像记录信息的;不按规定储存或维护致使执法记录损毁、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违反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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