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 琳)5月1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持证上岗,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办法》填补了此前20多年城市管理执法规范的空白,为我国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规范,也为地方推进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指引,并严格约束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
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
5月1日,记者跟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到市区多个工地进行检查。当天上午11时许,执法人员在市区河南岸一处工地检查后发现,该工地场内道路无硬化,车辆带泥上路,对周边道路造成污染。执法人员向工地管理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后,告诉工地管理人员,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工地施工单位要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执法时佩备了执法记录仪,可全程记录执法过程。违法人员如有疑问,执法队员可以通过记录仪的回放功能调出视频,让违法人员回看。
外出执法必须配备执法记录仪
根据《办法》,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这意味着市民在遇到城管执法时,可以主动要求城管队员出示工作证件以及执法记录仪中的记录。如果城管及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行为不规范,市民可拨打12319投诉举报。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我市于2013年启动执法记录仪配备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已购置配备执法记录仪317台。根据规定,我市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时,必须配备执法记录仪。
我市城管执法人员使用的执法记录仪小巧轻便,既可以手持,也可以别在衣服上拍摄。该记录仪集摄像、拍照、录音等功能于一体,还有夜视功能,使用的锂电池能保证连续拍摄4小时。城管队员执法时所拍摄的影像无法进行删改、编辑等再操作。录像后,城管队员必须在24小时内将资料交给队里指定管理员封存。现场执法所记录的内容,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除了执法记录仪,城管执法人员还配备了智能终端,监督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2319指挥中心主任、数字城管系统负责人高陈首介绍,目前正在开展的“和美网格”创建试点工作中,工作人员均配备了智能终端。该智能终端不仅可现场办案,还能记录工作人员的行走路线。
根据《办法》,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