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亚运赛事无关的游船、运输船等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珠江前航道。广州市公安局昨日发布通报表示,为确保第16届亚洲运动会、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亚运会、亚残运会)的顺利举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对本市珠江水域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本通告自2010年10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0年12月25日止。
10月12日8时至11月30日8时,珠江前航道(东河道)猎德大桥至广州大桥之间水域,未经公安机关和海事部门批准,禁止与亚运赛事无关的运输船、游船、游艇、摩托艇、民用小艇等船艇航行。确有必要航行通过该水域的城市公交轮渡等船只,经批准后,可在该水域南岸航道安全有序通过,严禁停留。
珠江前航道(东河道)东圃大桥至珠江大桥东桥、西桥之间的水域,以及珠江南河道鹤洞大桥至珠江大桥东桥、西桥之间的水域 。11月11日8时至13日8时,禁止与亚运赛事无关船艇进入。10月12日8时至12月22日8时,禁止游泳、捕捞、设置定置网具、破坏珠江排水口设施、投放遥控船模型、危险物品和漂浮物等活动。
据了解,10月28日8时至12月22日8时,该水域范围内的客运、旅游码头所属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天字、西堤、大沙头等珠江游码头和中大、琶洲等轮渡码头的出入口安装安检门,或配置X光检查仪、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和放射性物品检测仪等设备,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安检,相应的客轮和游船应安装GPS或VTS定位、监控等设备。公安机关表示,凡拒绝安检的,有关轮渡或游船经营单位应当拒绝其进入候乘区域或上船,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