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廉政频道讯 罗燕报道:2017年,上高县公安局为提升全警规范化执法水平,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提升民警执法记录仪应用能力。
一、加强民警培训,提高使用能力。坚持“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战应用”原则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针对部分民警在应用执法记录仪过程中出现的画面摄录不稳、现场证据采集不充分等问题,采取民警传授、现场培训等方式,从执法记录仪合理佩戴位置、摄录民警站位、不同民警同步摄录、现场关键证据摄录要点等方面,扎实开展针对性强的实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规范、合理使用执法记录仪。
二、充分发挥功效,拓宽应用空间。选取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典型案例,从民警现场摄录资料的情况、民警的执法言行、执法对象的表现及民警的应对处置、执法维权等方面,组织民警讨论交流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效果、现场处置的优劣得失和对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支持作用,使民警充分认识到执法记录仪的有力保障作用,促使民警在执勤执法中自觉正确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为切实杜绝民警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过程中不佩戴、不使用设备、摄录不认真等现象,该局督察大队联合法制大队定期深入各执法办案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将民警是否佩戴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是否有效正常使用、处理违法行为和突发事件是否开启执法记录仪等纳入考核内容,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民警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督促民警切实做好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工作,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功能。
四、跟踪保养维护,确保状态良好。坚持做好执法记录仪跟踪保养维护工作,动态记录民警反映的执法记录仪性能问题。对部分出现无法开机、无法录像、无法充电等故障问题,要求使用民警及时上报装财部门,由其统一联系厂家进行维护保养或检修,确保对存在性能问题的执法记录仪做到早发现、早维护,最大限度保证民警执法记录仪的完好率和使用率,有力支持执勤执法工作。